旅客须知
旅客须知
一、旅客购票
1、 旅客按照车站规定售票办法和时间依次购票,并核对所购车票的日期、车次、开车时间、到达站及票价,如有差错,应立即要求更正或退换。
2、成人及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购买全价票,身高1.2米至1.5米的儿童购买半价儿童票。持一张全票的旅客可免费携带1.2米以下儿童一人乘车,但不供给座位。超过1名时,超过人数应购买半价票。携带免费乘车儿童超过一人或要求供给座位时,须购儿童票。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搭乘的免票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带1.2米以下儿童的成年旅客未买到携童票,不予乘车。
3、残废军人凭民政部颁发的《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证》购买半价优待票,享受全票旅客待遇。
二、旅客乘车
1、旅客应自觉遵守乘车秩序,服从站务和驾乘人员的安排,文明候车、乘车。
2、旅客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保持车站、车厢的清洁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和抛弃瓜皮、果壳等。
3、旅客应持符合规定的客票,按票面指定日期和车次检票乘车,下车要交验车票。
4、旅客遗失客票应另行购票乘车。
5、班车的线路、班次、时刻、票价等如有变动,以本站当天信息为准。班车如遇意外晚点、停开或变更车辆类别,旅客需要改乘,本站予以改乘签证;旅客需要退票,本站退回全部票款。对班车因意外晚点、停开或变更车辆类别,本站无经济赔偿责任。
三、旅客改签或退票
1、车票当次班车有效,旅客若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班次乘车,可按交通部《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的相关规定办理签证改乘或退票。
2、签证改乘:须在当次班车开车前2小时前办理,以一次为限,免收手续费。
3、退票:当次班车开车前2小时内不予办理改乘,但可退票,收取手续费。退票手续费收取标准为:(1)当次班车开车2小时以前办理,按票面金额10%收取;(2)当次班车开车前2 小时以内办理,按票面金额20%收取;(3)当次班车开车后一小时内办理,按票面金额50%收取;(4)当次班车开车一小时后,不办理退票,作废票处理。
4、车上发售的客票和签证改乘的客票不办理退票,退票手续费以元为单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四、携带物品
1、 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每张全票(含残废军人票)免费10千克,每张半价儿童票免费5千克;体积不能超过0.02立方米,长度不能超过1.8米,并以能放置本人座位下或车内行李架上为限。超过规定时,其超过部分按行包收费;占用座位时,须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
2、机密文件、贵重物品、易碎品、精密仪器、有价证券等物品,旅客须自行携带看管。
3、为了不影响旅客乘车安全与乘车环境,不允许携带活体动物上车。
五、旅客安全
1、旅客应自觉接受车站安检人员对危险品的检查。
2、以下物品严禁进站寄存、托运及携带乘车:⑴易燃、易爆等危险品;⑵有可能损坏、污染车辆或有碍其他旅客安全的物品;⑶有刺激性异味的物品;⑷法律和政府规定禁运的其他物品。
3、恶性传染病患者和精神失常无人护送或虽有人护送仍可能危及其他旅客安全者,不得乘车。
4、车厢内不准吸烟,行车途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及妨碍驾驶员操作。
5、旅客上车后必须佩带安全带,乘车时头、手不要伸出车外,不准翻越车窗、攀登车顶,车未停稳不准上下。
6、为保障公众安全,本站拒绝下列人员乘车:不遵守汽车客运规章而不听劝告者;严重丧失社会公德者;可能影响行车安全或损害其他旅客合法权益者。
六、旅客责任
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均由旅客承担责任:
1、随身携带的物品丢失、损坏。
2、客车中途停靠不按时上车造成漏乘错乘。
3、旅客乘车途中自身病害造成的伤亡和损失。
4、由于旅客原因发生的其他问题。
- 1. 网上售票时间为6:00-18:30。
- 2. 车次信息列表中的“网上余票”是指网上可售车次的余票数,不等同于该车次的真实余票数。
- 3. 如果随行携带有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需到售票点购买携童票,携童票不收取额外费用,本站尚未开通携童票销售。
- 4. 身高在1.2~1.5米之间的儿童需到售票点购买半价票,本站尚未开通半价票销售。
- 5. 班车的线路、班次、时刻、票价等如有变动,以本站当天信息为准。
0573-85231818(18楼)
服务时间:8:30-12:00 13:30-17:30
(该电话不订票)